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16年安陽縣全面改薄工程項目施工 (安陽縣水冶鎮第三初級中學)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招標人為:安陽縣水冶鎮第三初級中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及投資概算:
2.1項目名稱: 2016年安陽縣全面改薄工程項目施工(安陽縣水冶鎮第三初級中學);
2.2建設地點:項目學校院內;
2.3資金來源:中央資金;
2.4投資概算:約36萬元;
2.5本次招標范圍:圖紙及清單范圍內所有內容
2.6 計劃工期:45 日歷天;
2.7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2、投標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擬派項目經理(含臨時)應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工程;
3.4、擬投入項目經理應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來房屋建筑工程類似業績至少一項,(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以及竣工驗收報告。
3.5 、2012年以來連續三年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企業無虧損;(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當年開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無須提供);
3.6、企業信譽良好,具有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提供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時間截止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師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招標文件的獲取件的獲取
4.1請于2016年 4 月 11 日至 2016年 4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時至 12:00時,下午 14:30時至 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安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服務大廳(安陽市海河大道與東風路交叉口東50米路北)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費及資料費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報名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人身份證和被授權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6年 5 月 5 日上午9時 30 分,地點為 安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開標大廳(安陽市海河大道與東風路交叉口東50米路北)。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