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東新區白沙劉集01號(棚戶區改造項目)四期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xczb00-1604004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東新區白沙劉集01號(棚戶區改造項目)四期項目監理已由鄭東新區管委會批準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鄭州新發展置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報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東新區白沙劉集01號(棚戶區改造項目)四期項目監理
2.2項目概況:
鄭東新區白沙劉集01號(棚戶區改造項目)四期項目包括兩個地塊,其中:宗地一(bs01-08-04):位于天府路以東、豫興大道以北、康莊路以西、同舟路以南;宗地二(bs01-09-04):位于康莊路以東、豫興大道以北、崗吳路以西、同舟路以南。項目建設用地面積約146畝,總建筑面積約43萬平方米。詳細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2.3招標范圍:本項目各標段內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階段監理服務工作。
2.4質量要求:合格。
2.5監理服務期限:
施工階段監理:自委托人通知進場工作之日起,至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內容并驗收合格且監理單位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并驗收后90日歷天止;
保修階段監理:施工階段監理結束至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之日止。
2.6標段劃分:該項目分為兩個標段,第一標段為宗地一(bs01-08-04)地塊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第二標段宗地二(bs01-09-04)地塊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投標人最多對本項目的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資格;
3.2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在有效期內);
3.3 擬派項目總監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無正在監理工程和正在承接的項目,并與公司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參加了社會保險;
3.4 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2013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已完成或正在監理的單份合同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監理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在建工程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和項目業主出具的項目在建證明。業績合同須蓋有合同雙方騎縫章,否則無效);
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在201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已完成的單份合同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監理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需體現項目總監姓名。業績合同須蓋有合同雙方騎縫章,否則無效);
注:投標人業績和擬派項目總監業績不可重復;
3.5 企業注冊地區級以上檢查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以招標公告發布日期內開具的為準,內容涵蓋包括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總監及法人授權委托人);
3.6 信譽要求:投標人須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7 提供投標人為項目總監、授權代表人繳納的2015年7月以來的社會保險證明(社保證明須是網上下載的網頁的單位整體繳納清單或個人繳費明細表,或由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查詢明細表原件并加蓋社保部門印章,或個人、集體對賬單);
3.8鄭州市(含6縣(縣級市)、上街區)以外進鄭建筑業企業須在鄭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鄭信用登記證》,方可參與報名;
3.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相關信息);
3.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
4.1 報名注意事項
請各報名人按以下順序整理報名資料1套(復印件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報名時請攜帶以下相關資料的原件,經核對復印件無誤后原件隨即退還(下述4.1.1~4.1.10款應根據本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相應具體要求提供):
4.1.1 在“鄭州建設信息網”上確認報名的回執函;
4.1.2 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1.3 企業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4.1.4 企業有效的資質證書;
4.1.5 擬派項目總監有效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及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總監的承諾書;
4.1.6 企業及項目總監的工程監理業績材料;
4.1.7 針對本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中3.6條款的承諾書;
4.1.8 企業注冊地區級或以上檢查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4.1.9 項目總監、授權代表人社會保險證明(加蓋社保部門印章);
4.1.10外地企業的《外地建筑企業在鄭經營信用登記證》;
4.1.11 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相關信息;
4.1.12投標人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及其他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
備注:1、報名人應保證其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2、報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報名資料原件,招標人有權拒絕其報名。
4.2 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4.2.1 網上報名:凡有意申請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4月7 日至2016年4月13 日下午17:00時前,登錄“鄭州建設信息網(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標公告”專欄,憑企業身份認證鎖進行網上投標報名。(尚未辦理企業認證鎖的,需攜帶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掃描件電子版;辦理地點: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咨詢電話:0371-67188883)。
4.2.2 現場報名:已經辦理網上報名的投標人請攜帶4.1條款要求的報名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時進行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報名處(鄭州市淮河西路39號,淮河西路與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3 投標人須按照本公告規定同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相關內容應一致),只進行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報名無效。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相關費用另行通知。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鄭州建設信息網》、《鄭東新區管委會政府采購網》網上發布。
八、其他事項
8.1招標人將依據符合報名條件的投標人的數量來決定是否進行資格預審,若進行資格預審,則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報名單位才能成為本項目的投標人。
8.2招標人拒絕借用他人資質或掛靠單位報名,一經發現,有權取消報名人投標資格。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鄭州新發展置業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金水路39號
聯 系 人:張工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鑫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文化路與優勝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國奧大廈22層
聯 系 人: 鄭工 劉工
電 話: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傳 真:0371-6397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