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漯采公開采購-2015-41號
根據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托對漯河市公安局反恐安檢排爆設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供貨安裝能力的制造商或經銷商參加投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名稱:
漯河市公安局反恐安檢排爆設備項目
二、招標貨物:
封閉式防爆罐1套;防爆毯、防爆圍欄1套;電動視頻桿式機械手1套;排爆服1套;搜爆服1套;爆炸物銷毀器1套;數字頻率干擾儀1套;排爆繩鉤組1套;全無磁工具組1套;高分辨率x射線成像儀1套;多功能視頻檢查鏡1套(設備及采購需求詳見招標文件)。
三、對投標單位的資質要求:
1、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的企業。開標時須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3、如法人參加開標會,開標時請攜帶提交法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會,開標時請攜帶提交法人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投標人開標時須提供有效的河南省公安廳批復的警用裝備銷售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投標人開標時須提供所投產品封閉式防爆罐;防爆毯、防爆圍欄;排爆服;搜爆服;爆炸物銷毀器;數字頻率干擾儀;高分辨率x射線成像儀;多功能視頻檢查鏡制造商或中國總代理出具的產品授權書原件和復印件,中國總代理出具產品授權的,還須出具中國總代理和產品制造商簽訂的代理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總代理公章,外文證明材料須附中文翻譯,否則視為無效授權。
6、本項目謝絕聯合投標,投標人應為獨立投標人。
以上要求提供證書原件而開標時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經公證部門公證的有效復印件或原發證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缺項或不真實,將導致投標被拒絕的結果。
四、報名及標書領取信息:
報名及標書領取時間: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及標書領取地址:漯河市財政局東樓205室。
報名及標書領取方式:現場報名免費領取招標資料。領取標書時須攜帶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②河南省公安廳批復的警用裝備銷售證明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有效印章,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標使用”、“與原件一致”等字樣。
注:凡未按上述規定現場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其投標一切活動將會被拒絕。
五、投標文件接受信息:
投標文件接受地點:漯河市財政局東樓210室
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
開標地點:漯河市財政局東樓210室
七、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胡先生 張先生
聯系電話:(0395)3186516
八、本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漯河日報》上發布。中標結果經評委會評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上公告,投標人如有異議,可向招標機構提出質疑。
九、監督電話:漯河市財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