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 2016年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其他組織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
3) 投標截止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繳納稅收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4) 2017年開具的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6) 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的書面聲明。
3. 本采購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說明:本項目采用網上注冊報名,獲取招標文件時,須在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chinapsp.cn)上傳或email(cl87651688y@163.com)如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流程操作詳見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chinapsp.cn)“下載中心”。獲取招標文件時,供應商必須攜帶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
1) 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復印件;
3) 購買招標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a) 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b) 如是投標人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以上資料除《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外,均須同時放入投標文件中。《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詳見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chinapsp.cn)“下載中心”。
4)采購代理機構只接受辦理報名及登記手續購買本招標文件的供應商投標。
5)采購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通過“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