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2.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條件,投標時提供證書復印件:
(1)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二級或以上級別專業承包資質,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
(2)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或以上)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總承包貳級資質或以上資質;
(3)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
(4)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
4. 投標人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交復印件。
5. 擬擔任本項目負責人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明確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18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
6.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集中采購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7. 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須提供人員以上相關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及2016年1月以來的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
8. 除項目負責人外,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施工管理架構人員必須至少配備技術負責人1名(中級以上職稱)、造價工程師1名、主辦施工員2名、消防專業技術人員1名(省級或以上公安消防部門頒發的證書)、專業維修電工、焊工,擬派的施工架構人員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員工(提供上述人員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報名前一個月由社保部門開具的在本公司任職的社保證明文件復印件;同時提供施工管理架構人員的資格/資質證書復印件:造價工程師提供注冊證及職業證;技術負責人提供職稱證;主辦施工員,提供對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合格證及職稱證,專業維修電工、焊工需提供上崗資格證書。
9. 投標人須出具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
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 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