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會議和全市防汛工作會議召開后,市建委將其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立即召開防汛攻堅推進工作會,對城市防汛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再要求,同時,強化“七項機制”,盡全力打好城市防汛排澇攻堅戰。
一是落實領導分包責任制。建立10個連、30個排、1000名工作人員組成的防汛排澇搶險突擊隊,實行黨組成員分包制,對市管道路易積水點以及排澇應急處置進行任務分解、責任到人。一旦有汛情發生或汛情將要發生,分包領導、各個連長、排長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開展應急處置,堅決杜絕離崗空崗、誤時誤事。
二是健全指揮聯動機制。建立與公安、水利、氣象、環保、城投、供電等部門的指揮聯動機制,一旦汛情發生,第一時間上報市委、市政府、城市防汛排澇指揮部,第一時間組織召開聯席工作會議會商處置意見,根據會商意見第一時間通知相關單位開展應急處置。
三是完善應急搶險機制。制訂完善市政、環衛、路燈、燃氣、熱力、建管等應急預案,加強汛前檢查,全面消除道路、排水、涵洞、立交、橋梁、路燈、燃氣、熱力、建筑施工等安全隱患,成立專業搶險隊伍,汛情發生后,第一時間對損壞的設施進行搶修,確保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四是嚴格信息傳遞和防汛值班制度。對重大雨情、水情、險情、災情等有關情況,第一時間匯總上報至市委、市政府。嚴格值班制度,實行領導帶班、晝夜值班,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和汛情發展,決不允許出現空崗、空位等失職現象。
五是建立水退處置機制。雨停水退后,立即組織積水點垃圾和淤泥的清理工作,確保4個小時內清理干凈。加強和區環衛部門的聯動配合,根據地域不同情況,統籌安排車輛和人員,優先做好情況嚴重區域和城區主干道的清理工作。
六是強化防汛督導檢查機制。按照城市防汛責任制的要求,逐級分解任務、責任,做到級級有壓力、人人有責任。嚴格督導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于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執行上級指令不力、貽誤戰機、造成損失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七是建立總結分析機制。每次汛情發生后,認真總結應急處置的經驗和問題,發揚推廣好的做法,認真查找問題原因并研究分析,為下一次汛情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