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鹿邑縣城管局召開黨組擴大會,集體學習了省、縣紀委、監察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精神,扎實做好了具體落實工作,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城管系統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結構和權力運行機制,規范主要領導干部權力行使和促進“一把手”勤政廉政,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組分工“不交叉,不重疊,不遺漏,全覆蓋”。按照“授權充分、各負其責”和“不交叉,不重疊,不遺漏,全覆蓋”的原則,合理確定了黨組班子成員的分工,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了《黨組分工負責制運行規則》,將“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的工作直接交給分管領導主抓,明確規定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工作享有日常事務的領導權和重大事項的提交權,切實規范權力運行機制。
強化制度建設,保證決策運行規范化。該局落實“一把手五個不直接管”制度,明確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權限及運作程序,合理配置職權在領導班子班子中的分配與監督,形成制約有效、協調一致的權力架構,切實做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組織人事、建設工程招投標、行政審批、物資采購等工作,有效形成了“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決策、民主監督”機制。
重大決策“提出議題、調研論證、集體決策”。制定了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按照“提出議題、調研論證、集體決策”的程序討論研究重大事項。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三公”經費公示、公務卡制度等相關規定,每季度對財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向干部職工進行公開,廣泛接受監督。在人事審批和干部任免、推薦上,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和《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干部競爭上崗工作的有關規定,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選拔使用干部。在工程項目和大宗物資采購上,嚴格按照財務有關制度,對涉及到的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等,全部先提交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根據招投標程序,納入政府采購部門統一招標采購。